海口网12月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钟元韬)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上午9时至12时,在海口国兴大道省歌舞剧院举行2014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日活动,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其中,在活动中导电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约200起。
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洪,副市长朱永盛,省文明办、教育、交通运输、安监、司法、团委、省交警总队等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其中还有省市公安机关、运输企业代表、驾校学员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等约600人参与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现场宣传活动和路口文明交通劝导两部分。现场宣传活动包括:给2015年度“全省公安交管工作网络监督员”颁发聘书;举行“文明交通我参与”有奖答题活动抽奖仪式;海口市“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微博上线仪式;新驾驶证宣誓领证及“我开车、我宣誓、不做低头族”集中宣誓活动;李洪副厅长作文明出行倡导动员讲话;海口市副市长朱永盛作文明交通创建表态。现场全体人员共同参加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签名承诺活动,并参观图片展、观摩执法装备、交通安全模拟体验等。
路口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共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50人,于2日上午10:00—12:00分别在国兴大道与美祥路交叉路口、海府路高检路口、海秀东路彩虹天桥路口、龙昆大转盘、丘海大道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等路段,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查纠和劝导,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开展文明劝导教育,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据统计,共发放约3000多份宣传资料,劝导电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约2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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