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官走进民企宣传“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一家民营服装企业与职工交流,宣传“国家宪法日”。在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走进民营企业,开展以宣传“国家宪法日”为主题的活动,宣传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新华社发(孙中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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