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鲁千国 实习生张恒)新京报记者今日(12月4日)获悉,9月17日晚,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刑警四中队民警张国庆和王大卫酒后施暴,致23岁女子杨丽花两处骨折、指头缺失。
昨日,杨丽花父亲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
杨丽花告诉新京报记者,9月17日晚凌晨1点左右,自己和三位朋友在环县环城镇商业街夜市吃饭,当时两名自称是刑警四中队民警的陌生醉酒男子欲强行拉其去陪酒,杨丽花拒绝。
遭拒后,两醉酒男子拿啤酒瓶击打杨丽花,致其左手无名指被啤酒瓶打断。杨丽花的一名男性朋友也被打得头破血流。
事发后,杨丽花被送到庆阳市红十字医院治疗。据家属提供的检查报告显示,诊断伤情为左环指远节指骨骨折、远端缺失,左尺骨茎突撕脱骨折。
今日上午,新京报(官方微信:bjnews_xjb)记者从环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获悉,警方已对两名涉事民警立案调查,并已协调让两位民警赔偿受伤女子医疗费用4万元。杨丽花证实已收到4万元赔偿。
城关派出所一名负责人称,受伤女子伤势痊愈之后,会安排做法医鉴定,如伤情达到一定程度,会依法追究打人男子的刑事责任。
庆阳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市公安局已了解此事,并已派专人核查。
杨丽花父亲说,女儿治伤共花费3万余元,现在左手和胳膊都不能正常活动。希望警方能依法追究打人民警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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