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现场】
海南: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宪法日
光明日报海口12月4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 通讯员胡坤坤)4日上午,201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海口明珠广场举行。活动内容包括设置宪法知识展板、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等。
这天下午,海口中院迎来了20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应邀参加“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媒体代表。在近4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全面了解了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法院文化建设情况。在与海口中院的领导和有关庭室的负责人的座谈会上,大家就阳光司法、破解执行难、涉法涉诉等有关热点问题深入进行了交流互动。会后,海口中院还向参与开放日活动的代表赠送“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籍。
福建: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法庭
光明日报福州12月4日电(记者高建进)“对法官来说,宪法就是我们心目中永恒的太阳。”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的这番话让听众心潮起伏。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以“尊崇宪法,信仰法治”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社会各界群众和大学生走进神圣的法庭,与法官和法律界人士交流互动,亲身感受宪法的崇高与法治的庄严。
黄志丽还和大家分享了她的“宪法故事”:前些年,当地的一个城中村在分配村里的土地补偿款时,女性被排除在外。为了调解这件案子,黄志丽多次到村里去调查,可村干部告诉她,这是他们多年来的村规民约规定的,不能改。黄志丽耐心地解释:我国宪法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村规民约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村里的女性也应分配到土地补偿款。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村里终于接纳了黄志丽的意见,并修改了村规民约。黄志丽的话赢得了群众的掌声。
江苏:多样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光明日报南京12月4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崔兴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等法制宣传资料、升旗、开展广场法律咨询……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江苏法院、高校、社区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为加强法院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4日14时至17时,江苏全省123家法院向社会开放,社会公众可凭身份证旁听,零距离看法官如何断案,增加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此外,以往“神秘”的法院内部图书馆、院史馆也对外开放,现场还有诸多法官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
江苏各地还开展了法治文化征文、机关“万人学法”书面竞赛等活动。同时利用街道宣传牌、电子屏幕等形式,向公众进行普法宣传,营造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北京:“宪法就在我身边”进社区
光明日报北京12月4日电(记者任生心)为推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使宪法深入人心,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专门组织策划赴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开展了“宪法就在我身边”宪法精神主题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该活动结合典型案例通报,通过宪法学专家解读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相关精神。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研究所副所长姚国建结合案例,对案例中蕴含的人格尊严、劳动者休息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生命权及健康权等公民基本权利以及相关宪法精神进行了解读。
“宪法是保护我们老百姓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特地赶来参加普法活动的李先生由衷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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