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买的两套房,10年后却变成了“烂尾楼”。开发商卷款跑路,为了盘活烂尾楼,海口南沙路鑫马综合楼的业主决定集资成立公司展开“自救”。但是,摆在他们面前的除了资金,还有种种障碍。在海南省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撤销的情况下,业主们要排除开发商跑路、土地权属不清、无合法报建手续、存在法律纠纷等诸多困难,这让他们的“自救”道路显得格外艰难。
多年无奈等待无进展 业主凑钱千万续建烂尾楼盘
“我们购买的楼盘‘烂尾’了,房子住不进去,每次从这里经过看到,心里都不是滋味。”鑫马综合楼业主郁闷地说。
面对仍是烂尾楼的鑫马综合楼,大部分业主一筹莫展,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0年,业主章晖从一则有关内地购房者拟集资成立公司买地开发楼盘的新闻中受到了启发,拥有企业管理经验的他提出业主集中起来成立一家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自救”,他的想法也得到了很多业主的认同。
在召集40多名业主开了几次会之后,2010年由鑫马综合楼41位业主共同出资千万的“海南龙易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龙易晖公司”)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章晖被推选为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在几经周折后,海南龙易晖公司在2012年2月和一家施工企业就鑫马综合楼的续建事宜签订了《建筑装饰施工合同》及协议书。
工程无法通过验收
续建拖欠工程款陷新“纠纷”
得知南沙路烂尾楼鑫马综合楼业主联合成立公司展开“自救”的新鲜事后,记者前往一探究竟,没想到看到的却是一起新的纠纷。
“我们帮他们续建,没想到工程无法通过验收,我们只好住这一千多平方米的‘豪宅’了。”住在鑫马综合楼三层的赵女士无奈地苦笑。据了解,赵女士是续建鑫马综合楼的施工队其中一班组的包工头家属,因为鑫马综合楼未经消防验收,施工队拿不到工程款,包工头们只好让家属“守楼讨钱”。
“鑫马综合楼的业主们联合成立公司,原本想续建鑫马综合楼这个烂尾楼,没想到建成后却无法通过验收,连我们不明真相的施工队也被牵连进这栋烂尾楼。”施工队负责人蒋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
蒋先生是这幢大楼续建项目的工程主管,他也住在大楼里面。蒋先生介绍,他们是2010年左右和业主成立的公司签署协议,负责大楼的续建项目。2011年进场,直至2013年3月份完工。正当等待有关部门验收结清工程款时,发现规划、报建等证件存在问题,不能通过验收。
由于项目是垫资施工,目前只拿到一小部分款项,还有几百万元工程款待结清,其中有工人工资,还有材料的费用,这几乎拖垮了他们的公司。谈到这里,蒋先生懊悔当时签合同时不慎重,没有查清相关证件是否有问题,也没有对合同中关于验收通过后付款条款仔细斟酌,才导致他们现在只能“守楼讨钱”。
土地权属不清报建手续过期
致续建无法通过消防验收
鑫马综合楼业主代表章晖介绍,鑫马综合楼的开发商跑路后,法院将房产业主的房产查封,他们才得知鑫马综合楼的土地权属一部分是商业用地,另一部分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工业用地要在办理一系列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转为住宅用地才能开发房地产,但鑫马综合楼的开发商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未缴纳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就开发建房,并将土地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开发商跑路后,法院将鑫马综合楼的土地判给银行,银行随后又将土地拍卖给另一自然法人。加上鑫马综合楼的开发商当初的报建手续已经过期,导致2013年业主“自救”续建完工后却无法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续建无法验收、拖欠工人工资,面对两大难题,采访中章晖也意识到续建困难重重。
值得庆幸的是,经过章晖等业主们的不断申诉,法院已经同意重新审查银行和鑫马综合楼开发商借款合同纠纷案并就此召开了听证会,土地权属问题有望解决,这让他们看到了问题解决的一线希望。
有关部门:
续建须明确产权
并有现状项目施工报建手续
关于鑫马综合楼业主“自救”续建的事情,业主出示的一份海口市住建局复函表示并不认可。
据介绍,目前,国家尚无法律、法规对此种情况下业主能否续建作出规定,但如需续建该项目,应有现状项目的施工报建手续,并明确产权单位(人),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后方可按基本建设程序申报施工许可。而目前,业主们新成立的公司并不具备两个条件。
看看海口这些年还有哪些烂尾楼在“烂尾
截至2006年底,在海南省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努力下,全省烂尾楼已基本得以解决。而海口市区内金坡路、南沙路、龙昆南等路段,仍有个别几栋烂尾楼没有完全解决,依然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没有任何进展。
经济纠纷致金坡路一大楼“烂尾”
在海口金坡路也有一幢约八层高的烂尾楼,依路的转角处建设。
9日上午,记者在金坡路看到,这幢烂尾楼外墙的红砖已经长上藓苔,变得暗淡无光。
这时在金坡路上,一个中年男子站在车子旁边,正在仰望着大楼,似乎在想着什么。
“这幢楼什么时候建的?”面对记者的提问,该中年男子一时也回想不起来,只是说有十多年了。因为经济纠纷,大楼开建后不久,就陆续被官司缠身,直到现在官司还没有打完。
对于自己与这幢楼的关系,该男子不愿细说,只称自己是承建方。
房产证办好龙昆南路一大厦摆脱“烂尾”
“这栋楼孤零零在这里好久了,最近终于看到装修了,地理位置这么好,装修好后肯定升值。”经过龙昆南路金霖花园公交站旁的市民发现,路旁的一栋烂尾楼架起了脚手架,工人们开始进行装修。
据了解,该栋正在装修的楼房名叫凯立大厦,因未办理房产证,从2006年开始闲置。
记者走进凯立大厦一楼,一名姓符的工作人员介绍,大厦今年办下了房产证,上半年请工人把外墙刷新一番,现在开始对下面的几层楼开始装修,预计一个月后就可以对外正式出租。
该工作人员介绍,2006年一些已经购买住宅楼的业主对房子进行了装修,但因为开发商没有办下来房产证,导致业主要求退房退款。随着房产证终于办下来,凯立大厦也将摆脱“烂尾”的名声。
对于目前海口市区内仍存在的几栋烂尾楼,海口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烂尾楼都存在不同原因的纠纷,情况十分复杂,盘活的难度也非常大。而业主们要效仿鑫马综合楼业主“自救”续建的话,就必须先得明确土地权属,只有土地权属明确后,才能进行规划和施工报建,否则没有合法手续的续建都将因涉嫌违建而被城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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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处置积压房地产背景
海南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开发建设中,由于新设省级经济特区的感召和优惠政策的吸引,投资商云集海南,一举形成了房地产集中开发、四面开花的热潮。但是,由于当时规划调控能力薄弱,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形成了海南省疯狂发展的房地产泡沫。
泡沫破裂之后,海南成为处置积压房地产的全国试点。
为彻底解决海南省的房地产积压问题,1999年国务院批准《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并重点处置、销售积压普通住宅。
2007年,海南省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悄然解散。这个机构使命的完成,意味着海南历经8年的“半拉子”处置攻坚战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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