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全国人大审议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决定草案和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定草案,引发强烈关注。决定草案延续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国务院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月26日《西安晚报》)
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活动,不仅能铭记历史,警示后人,增强民族凝聚力,更能有力回击日本国内有关否认南京大屠杀事实的荒谬言论,以维护历史真相,表达中国人民捍卫和平的坚强决心。因此,我们期待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定草案能尽快通过,付诸实施。
南京大屠杀纪念日一旦上升为国家公祭日,不仅国家高层人物会出席这一活动,发表重要讲话,相关部门还会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且有可能逐年推出不同的活动主题,引导国人反思历史,珍爱和平。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生活在南京,更不可能每个人都能来到公祭现场,去亲身体会那种特殊的纪念氛围,绝大多数人只能通过媒体对这一活动进行关注。问题也就随之而来,如果外地人对此漠不关心,充耳不闻,那国家在南京举办的公祭活动,其效果就会大受影响。
从这一层面上讲,国家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还需要我们每个人,以实际行动积极进行响应,如此一来,这一活动才能取得预期目的。
那我们该怎样响应国家公祭日呢?其一,应在每年12月13日前后,主动关心有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新闻,了解活动主题,关注活动进程,重温历史,铭记教训。其二,经常向身边人宣传南京大屠杀史实,引导他们一起关注国家公祭活动,一起缅怀死难者,祈祷和平。其三,如果有机会,可带着家人特别是孩子到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进行参观,让灵魂在那里受到震慑,让眼睛在那里溢满泪水;如果去不了南京,那就在12月13日这一天,到网上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走一走”,点一支烛,献一束花,留一段言。其四,也是最重要的,我们应该在反复回味历史的同时,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的历史教训,努力工作,发愤图强,用自己的点滴贡献,去和无数人的努力会聚一起,共建新的中华长城。
国家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绝不只是领导们的事,也不只是南京人的事,而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关注和参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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