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探索建立
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司法管辖制度改革
记者从海南省委获悉,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海南正在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
据了解,海南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已获中央相关部门批准。日前,海南省高院、省检察院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已经上报海南省政法委。预计将于明年年初开始,全面推行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等一系列具体的司法改革举措。
海南省委主要负责人在省委六届七次全会上表示,海口市、三亚市承担了全省36%和17%的司法案件,年人均办案150件左右,而五指山市、保亭县等地法官年人均办案50件左右。探索实行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既是为了解决海南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也是为了有效防止当地干部干预司法,防止出现关系案、人情案。
此外,海南还将实行省以下法检机关由省级统一管理体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建立法院和检察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及司法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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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地方政府助力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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