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近日,交警总队违法处理大厅查获一起冒用他人证件办理交通违法记分案件,当事人王某某被属地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
据了解,海口市民谢先生近日将身份证和驾驶证同时丢失。他在补办相关证件时,发现有人凭自己的驾驶证作记分处理记录。随后,谢先生将情况向省交警总队违法处理大厅举报。根据谢先生反映的情况,违法处理大厅负责人立即核查办理档案,经查,在7月28日,该驾驶证是被一王姓男子通过委托办理方式到违法处理大厅接受了交通违法处理,并被记分。该负责人马上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即采取措施,对王姓男子进行调查。据王某某交待,是另有他人拿着谢先生的证件,在支付王某某一笔费用,委托王某某到业务大厅办理。
因王某某冒用他人身份证、驾驶证办理交通违法记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属地公安机关决定对王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
海南省交警总队提醒广大市民:交通违法处理需由本人办理,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可按规定手续委托他人办理,警方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代扣分行为,欢迎群众举报。交警还提醒驾驶人不要提供驾驶证为他人代扣分,一旦发现将会依法处理,同时本人信息也可能会被他人非法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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