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少女横穿铁路被撞身亡 铁路企业被判赔偿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12-25 14:31

  12月12日,新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强某、马某诉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运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宣判,判决被告乌鲁木齐铁路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1万余元。

  4月28日4时左右,k1661次列车运行至幸福滩-焉耆站间时,撞上横穿铁路线的强小某(强某、马某的女儿,已成年),导致其死亡。

  事故现场铁路线两侧无防护网,无警示标志,线路西侧为居民区,附近居民长期横穿铁路线路,已形成一条小路。

  事故发生后,乌鲁木齐铁路局向受害人父母赔偿了5000元,与受害人父母协商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父母将乌鲁木齐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铁路局承担80%的赔偿责任。

  被告乌鲁木齐铁路局辩称事故铁路线路时速未达到120公里/小时,不是必须封闭的铁路线路,火车正常运行,受害人横穿铁路与正常运行的列车相撞后死亡,有过错。铁路部门防护设施到位,险情发生后处置得当,应当仅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乌鲁木齐铁路局作为事故线路的经营者,没有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应当对强小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强小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横穿铁路线路具有危险性而为之,其行为过错明显,可以依法减轻经营者的责任。综合本案具体情况,判决被告乌鲁木齐铁路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来源:天山网 ] [作者:毛建梅] [编辑:杨雨霞]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