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学生戴某躺在医院里治疗
宿舍的走廊上还留有大摊血迹
昨天(25日),温州市永嘉县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一位亲戚在温州市职业中等技术学校读书,25日晚上在学校的宿舍被同学用刀捅死,同时还有两名同班同学被砍伤。这件悲剧是怎么发生的呢?26日早上记者赶往学校一探究竟。
案发现场 宿舍走廊血迹犹存,遇害者为副班长
昨天早上,记者来到温州市职业中等技术学校,校门口围着好多村民和遇害学生的家属,在校门口的移动门上面拉起一条白色的横幅,上面写着“杀人偿命,一死三伤,校内凶器”等字。
校园内围着好几群人,其中遇害学生的爸爸整个人瘫软着,由两位中年男子扶着,嘴里说着:“孩子是被学校害死的,学校要负责任。”
记者在宿舍一楼的门口看到,地上还有干掉的血迹。在家属的指点下,记者来到案发现场,宿舍5楼515房间外的走廊上,公安部门已拉起警戒线,有穿制服的民警在保护现场。记者站在警戒线外清楚地看到,走廊上的血迹还在。
一位遇害学生的亲戚告诉记者,遇害孩子今年17岁,永嘉人,是14电气技术应用班的学生,学习成绩很好,是班级的副班长。
受伤学生 督查晚自习引矛盾,死者是去劝架
中午12点多,记者来到温州市中西医医院,在事件中受伤的学生戴某,躺在病床上告诉记者,他和这次遇害的学生叶超帆是同班同学,同时被砍伤的还有一位是苍南人周某。
戴某告诉记者,25日晚上,他和另外一个班级的一位同学在学校督查同学的晚自习,发现隔壁班的虞某某同学在讲话,按规定学生在晚自习时间讲话要扣分的,于是戴某和另一位一起督查的同学扣了虞某某同学的分数,并要求他签字。虞某某同学对这起扣分不服。
随后,戴某听同学说虞某某被扣分后对他有意见,还要打他。戴某就到宿舍5楼去找虞某某说理,同时跟在戴某后面还有叶超帆和周某。
戴某在宿舍515房间找到虞某某后,与虞某某说理时,虞某某用言语侮辱戴某,随后两人发生推搡,其间虞某某把拿在手上用水果袋包好的水果刀砍向戴某头部。戴某头躲开后,砍到戴某右肩膀上,流出血来,戴某手捂着伤口蹲着。这时叶超帆过来劝架,肚子被虞某某划了一道很深很长的口子,很多血流了出来。叶超帆手捂着伤口,走出宿舍,倒在宿舍门口的走廊上,接着周某过来劝架,也被砍了一刀。
警方通报 行凶学生才16岁,目前已被控制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25日晚上9时许,龙湾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温州某职校有学生被捅伤,伤者已送医院抢救。接到报警后,状元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场控制犯罪嫌疑人虞某某。
经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虞某某(16岁,云南省马关县人),当晚在校园违反课堂纪律被校督查大队学生戴某纠察并扣分,后因扣分纠纷,戴某和叶某某、周某等人前往虞某某寝室理论,双方就此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虞某某持刀砍叶某某、戴某、周某。
当晚叶某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戴某和周某伤势轻微。现在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温州市职业中等技术学校是今年下半年搬到现在这个场地,该校平时是封闭式管理。据一些学生回忆,这个学期校园打架事件就发生3次之多,平时学校对学生带刀管制也是很严的。
心理专家 要重视青春期学生的教育
温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理事、慧泉心理障碍研究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吴海鸯表示,25日温州市职业中等技术学校发生悲剧,值得家长、学校及社会去深思。
每听到这类事,当我们了解一下这些孩子的家庭背景,以及成长环境,都不难发现,他们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缺失爱的孩子。因为孩子长期得不到爱,得不到社会支持,就容易心生怨恨,就要发泄怨愤,以致做出极端事件。
另一类是被溺爱的孩子,因为溺爱,唯我独尊、冷漠、遇事任性、情绪化、承受力差,碰到不顺心的事,偏激、冲动。这种例子也是屡见不鲜了。所以,正确的家庭教育非常重要。
青春期是孩子非常关键的时期,我呼吁学校、家庭、社会一定要重视孩子在这期间的教育。父母是青少年的第一任老师,学校教育是决定青少年成长的决定性阶段,学校教育要抓早、抓小,还要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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