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子庙。记者 黄一冰摄
海口网12月29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韦玮)南京是一座有2500年建城史、1700年建都史、被誉为中国“四大古都”之一的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51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26处,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近50座,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和15项省级“非遗”项目。
南京文化遗产项目数量之多、门类之全、跨越时间之长,位居全国前列。这些文化遗产,以其厚重、丰富和精彩,传递着这个城市的魅力和勃勃生机。那么,南京市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去保护这些文物的呢?
据了解,为了保护文物,南京市1982年制定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1989年又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第一部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文物保护法规《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2006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等,这些法规为促进和推动南京文物古迹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南京初步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体系。
南京作为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地下文物埋藏。从距今几十万年的古人类化石到明代的古墓葬及古遗址,南京地区的一系列的考古发掘,进一步揭示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脉络。近几年来,南京在大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通过对历史遗迹与遗存的保护,更好地展现了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在文物保护与利用上,南京市文化局(文物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重点抓文物保护的同时,积极探寻文物合理利用的新思路、文物资源整合开发的新举措和发展文博产业的新模式。比如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南京便在重点保护维修秦淮河沿岸河厅、河房、古民居以及名胜古迹的同时,逐步开发了以夫子庙为龙头的十里秦淮风光带。今天,秦淮风光带已成为南京传统文化的缩影和全国著名的旅游观光景区,每年吸引着数以千万计的国内外游客,形成了吃、住、行、游产业链。
据了解,南京文物保护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是在《文物保护法》的基本框架内保护与利用融为一体、同步发展的成功范例,赢得了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的一致拥护和认同。“近几年来,通过办文博节、文物旅游月、文博夏令营等大型系列活动,宣传、推介南京的文物资源,努力获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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