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政府“高效”批复“花梨水镇”项目并定为示范工程
张女士介绍的情况到底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琼中县有关部门以及“花梨水镇”项目的建设方法人代表蔡江此前接受采访时,为何称“花梨水镇”项目与“纵鑫合盟”无关,甚至不知道“纵鑫合盟”?
去年12月23日,记者带着上述疑问,再到琼中县进行调查。采访中发现,围绕这一项目,存在诸多疑团。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2014年4月29日,红雲湖公司作为建设方,向琼中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建设花梨水镇乡村旅游项目的请示》,明确“花梨水镇”乡村旅游项目位于琼中县长征镇云湖农家乐,红雲湖公司拟在现有雨林农庄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建设“花梨水镇”项目。
让人咋舌的是,琼中县政府“高效率”批复了红雲湖的请示,收到请示当天,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就给红雲湖公司,作出了《关于建设花梨水镇乡村旅游项目的批复》(琼中府办函[2014]31号),批复中称“你公司《关于建设花梨水镇乡村旅游项目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公司建设花梨水镇乡村旅游项目,请你公司同步开展项目规划、土地租赁等前期工作,并按乡村旅游有关政策办理项目相关手续。”批复的落款日期为“4月29日”,也就是说,红雲湖公司当天报送材料,琼中县政府当天研究当天就予以批复。
据资料显示,2014年5月26日,“花梨水镇”琼中富美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在该县长征镇启动,琼中县委组织部官方网站公开消息显示,“花梨水镇”是红雲湖公司在现有雨林农庄基础上拟建的二期项目,琼中县将其作为富美乡村建设重要示范项目来进行打造。综上显示,“花梨水镇”确实曾被确立为琼中县“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示范项目、标志性工程,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
令人费解的是,尽管2014年5月26日的项目开工仪式上当地不少政府官员高调出席,且有省内外众多媒体应邀到场为其进行宣传造势,但就是这样一个被确认为示范工程的项目,开工一周后就“黯然谢幕”(建设方法人代表及招商服务局负责人此前曾予以证实)。记者通过由琼中县委组织部主办的“琼中党建网”查询发现,2014年6月24日上午,也就是项目终止半个月后,县委主要领导还专门到长征镇新寨村委会就拟建花梨水镇项目进行调研,一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副县长以及县旅游委、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花梨水镇”项目取消原址新建项目“神秘兮兮”隐情多
去年12月23日下午,记者再次与蔡江取得联系,对于“纵鑫合盟”市场部负责人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蔡江仍然予以否认,坚称“花梨水镇”项目与“纵鑫合盟”没有任何关系。
“跟我们签协议的是周某斌,不是‘纵鑫合盟’,是周某斌以个人名义与我签的。”蔡江说,即便周某斌是“纵鑫合盟”的法人代表,但他是以个人名义与红雲湖公司签合同,加上“花梨水镇”项目已不存在,“纵鑫合盟”怎么能以项目的名义在外开展业务、销售理财产品?
对于张女士提供图片称蔡江知道“纵鑫合盟”存在的说法,蔡江没有正面回应,而对于张女士反映“纵鑫合盟”曾向红雲湖公司及其妻子王某云个人帐户,先后汇款数千万元项目投资款一事,蔡江更是避而不谈。蔡江只是一味地强调,周某斌是以个人名义与红雲湖公司签合同,之所以后来没有继续履约,主要是合同存在不平等条款。“我去琼中地税局办理手续,该局领导提醒我,说合同对公司很不利,如果股权变更了,我们夫妻俩半辈子的血汗钱就没了,所以后来这件事就搁置了。”蔡江说。
此前,蔡江曾向记者介绍称,“花梨水镇”项目终止后原址上的新项目名称“保密”。在记者前期采访中,琼中县招商服务局负责人向记者证实,2013年10月30日,琼中县人民政府与华阳云湖(海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是蔡江)签订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华阳云湖热带雨林度假中心开发项目战略合作协议》。2014年2月28日,由于项目无实质性进展,根据约定协议自动终止。与此同时,发现华阳云湖公司的合作方华×友邦(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有涉嫌非法集资的诈骗行为,所以收回了与对方的合作协议。
记者通过对上述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梳理发现,无论是从最初的“热带雨林度假中心”,还是后来的“花梨水镇”项目,再到现在的“保密项目”,期间疑因违约等原因,建设方公司名称多次变换,但负责项目的每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均为“蔡江”。也就是说,不管项目名称怎么变,也不管建设单位名称怎么改,项目始终都离不开蔡江名下的公司运作。
由于“纵鑫合盟”市场部负责人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和红雲湖公司法人代表蔡先生两人说法不一,那么,分管项目的琼中副县长又是否如张女士所说的那样,非常清楚“纵鑫合盟”的情况?
去年12月23日下午,记者拨打琼中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电话联系采访事宜,该负责人没有接电话,给记者回信息称“正在开会”。当记者表明身份,表示想通过宣传部联系主管“花梨水镇”项目的副县长,其回复称该副县长出差了。截至记者发稿,该负责人一直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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