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6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银) “眼看快过年了,我们打他电话,要么不接,要么说他人不在海口,没有办法,我只好雇了两人,在他有可能落脚的地方蹲点守候,终于在今天上午10时10分,在他女朋友家楼下附近一路口的早餐店看到其踪影,后跟踪到海甸二东路一住宅小区19层楼,并发现他的鞋子就放在门口,没有想到我们在讨要工资的过程中,又与其女朋友的家人发生肢体冲突,直到辖区警方赶到将我们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6日下午,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派出所,包工头陈先生这样向记者介绍他们十几名工人讨薪的艰难。
据陈先生介绍,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最多的时候,带领100多名工人,少的时候也有10多人到海口市西海岸某房地产项目二期多栋楼房的钢筋工作。因为是垫资工程,施工过程中,陈先生发现亏损,便提出中途退出,后同发包方负责人丁先生协商后,经丁某同意在合同末加上了补偿款的说明,并有丁先生的签字为证。之后,在结算过程中,丁先生考虑到我们确实亏损了,便在补偿款15万元上面签了字,表示同意。然而,从去年退场后至今,陈某称他和其工人仍有20余万元工程款没有领到,其中便包括丁先生签字同意的15万元补偿款。
陈先生称:“为了讨要剩余的补偿款和人工工资,从去年9月下旬,我就一直找丁某,但始终没有着落。我们打他电话,要么不接,要么说他人不在海口,没有办法,考虑到工人马上又要过年,一些工人逼着我领钱,实在没有办法,就在去年12月下旬,专门雇了2人,四处寻找丁某有可能落脚的地方,今天早上终于在海甸岛二东路一路口吃早餐摊发现了他。接到工人发现丁先生的消息后,我立即和其他工人们一起来到位于海甸二东路某住宅小区的19层楼,当时开门的是一名中年妇女。
陈先生说: “我们知道这是丁先生的女朋友家,丁先生的鞋子也放在女友家的过道上,但始终不肯出来,我们只好在门口等,直到对方女朋友和家人推我们走,导致对方还把我脖子挠伤了,最后只能报警求助。”说着,在派出所陈先生边指着自己脖子处的一处伤痕边这样告诉记者。
在派出所,丁先生解释称,之所以躲在女友家中不敢露面,主要是他5日晚刚回到海口女友的家中,6日上午,陈先生便带来数名工人堵住女友家门口,考虑到人身安全,他才在警方到场后出来。其女友则解释,陈先生脖子处的伤痕,是其和家人在无意间碰到的。
对于陈先生提出的20多万元工程款,丁先生解释称,根据结算结果,他只承认欠由他签字同意的15万元补偿款和其他4千多工程款,并非陈所说的20多万元。而关于这15万补偿款,主要该项目是他和另一个负责人合作,其大的负责人占80%的股份,他只占20%,他当初的签字,负责人不认可,也不答应付这笔款,就这样导致双方的纠纷。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这位曹姓负责人,他称,对于这15万元的补偿款,他不清楚,所以就不能支付,并强调,只要合同里面有的,他认可,合同外的,他就不予认可。
到底情况如何?记者随后又电话采访了西海岸某工地总承包中城建六局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与承建方结清工程款,与陈先生没有任何关系。至于还欠工程款,那是丁和陈之间的纠纷,应由他们内部自来解决。
截止记者离开时,双方仍在派出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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