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3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任锦雯)12日,省教育厅发布《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我省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将于4月12日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6日至20日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报名,并于4月8日至9日到报考学校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和确认报名及志愿信息。据介绍,今年我省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将在5月20日前完成,凡已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5类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
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考生提交);
6.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8.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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