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胡娜)三亚一厨师,因不同意与情人解除恋爱关系,竟纵火威胁情人,酿成大祸。今天,海口网记者获悉,三亚城郊法院对这宗涉嫌放火罪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
2014年的某天,三亚市某学院服务社内的某广式烧腊店发生火灾,所幸大火被附近群众及消防队员扑灭,为造成人员伤亡。据周围群众说,大火发生时曾听到店里有人大吼“要分手,我就烧了你的店!”
纵火者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正是三亚男子陈顺,在三亚担任某饭店厨师。而陈顺纵火的原因竟然是为了阻止女朋友卢南与其分手,“我不想分手,谁知道她就是不听我的,我一气之下就烧了她的店。”陈顺说,他当时打电话给卢南吼道:“要分手,我就烧了你的店!”
卢南随即报警,但陈顺已用打火机点燃了店内的白色塑料盒并逃离现场。陈顺引发的大火,将卢南的广式烧腊店、文芳的坊果吧、尹国的大饼店及郭艳的活动板房、简易棚烧毁(经鉴定,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52110元)。
城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顺无视国家法律,为泄私愤而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陈顺的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且社会危害巨大,应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陈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陈顺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五年。作案工具打火机一个及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其中手机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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