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0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韦玮 实习生 王秋芳摄影报道)20日下午18时,海口市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对商场方海口容大博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一案,下传《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商场方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做出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传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写道:已查明,你公司在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招商时,利用印刷品宣传和墙体广告宣传“德克士、康师傅私房牛肉面、85°C”等三家品牌企业入驻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构成虚假宣传,其行为属《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龙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广科的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条文规定,商场方海口容大博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商场方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放弃此权利。
而现场,商场方海口容大博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没有派人前来“收件”。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表示,这属于“拒签”,他们回去后将会改用邮寄的方式,尽快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邮寄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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