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邓宇)省财政国库支付局日前配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财政性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行为。
《通知》规定,在预算编制方面,要规范、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减少代编、合并编列预算的行为,同时要求待分指标分配时要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从预算编制源头着手,明确资金领拨程序,夯实预算执行基础。
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知》要求预算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的规定程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最终收款人,同时明确,除了涉密资金支出等6种特殊情况可以将财政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外,严禁预算单位将本级预算资金拨付到本级、下属、跨部门,跨预算级次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财政性资金拨付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并从源头上控制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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