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表展示“多证合一”后的许可证
海口网1月2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钟元韬 实习生胡振兴摄影报道)22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后申请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以及食品两个以上项目的零售企业只需核发一个许可证,此举提高了行政效率,更为海口各商户带来了便捷。
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海南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多证合一实施办法》,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4年底开始筹备“多证合一”工作。一方面,在企业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企业按照多证合一的模式进行行政许可申报;另一方面,除在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中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工作外,对已开办的药店结合新修订的GSP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将对全市800多家零售药店更换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合)》。
以药店经营为例,在“多证合一”工作实施之前,新开办的零售药店若想同时经营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需要办理相应的四个许可证,需要四个部门的四批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接受共8次的筹建和验收检查。多证合一实施后,原则上只需要一批检查人员去一次现场就可以批准筹建。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邱雁说:“药品经营者原来需要110天办理三个许可证,现在只需要20天,对企业十分有利。”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坡博店)是第一张“多证合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获得企业,该公司刘总经理表示,从过去每一个证都要办理繁琐的手续到现在只办理一张许可证,企业的申请周期缩短了,对企业的经营和运转都将产生良好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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