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办卡取走全部存款
以张净妻子陈登贵名义存入农行梁平县支行的两笔共71.92万元存款也同样被划走。2006年3月,陈登贵委托小女儿张爱莲为代理人,向农行追讨存款。
诉讼过程中,农行向当地警方报案“遭遇诈骗”,警方介入调查。梁平县法院裁定民事诉讼中止审理。
2006年9月8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的公司办公室,63岁的张净被不请而来的4名梁平警员戴上手铐抓走,送往梁平县看守所关押。次日,警方以张净涉嫌“协助”蓝振贵、陈天明等人取走其存款为由,将其刑拘。
走进看守所,张净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强奸犯、小偷、吸毒的……监室里多的时候要住20来人,睡觉时只能侧卧,一个挨着一个,胸抵着背,不时为争抢位子发生打架。没阳光、没自由、一切行动受限,这是他眼中的地牢式生活。最难受的是没法洗澡。监室里没有热水,只能去外面提,每次只能提一点,还要靠争,他这样的老人很难争到。“年轻人可以洗冷水澡,我受不了,一洗就会生病。”张净说,自己进去以后,近半年没有洗澡。
最让他难受的还是一次接一次的提审。公安先后提审他十七八次,让他交待如何串通转走存款,诈骗银行。“检察官也一样,都是给我洗脑,要我认罪。可是,我何罪之有?”张净坚持不认罪。
张净在10监室还意外捡到一张“串供”纸条,是关押在11监室的蓝振贵写给9监室雷锐的,约定在法庭上一起指认是张净告诉了他们密码。
储户起诉银行身陷囹圄
偷钱者出狱了储户还在坐牢
2007年10月,梁平县法院判决张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将存款密码泄露给蓝振贵,采取同意、协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后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未遂”,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案的蓝振贵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陈天明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有期徒刑1年3个月;雷锐犯伪造企业印章罪,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储户的刑期最长。
张净不服有罪认定,提起上诉。2008年4月,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案件审理中,张净的辩护律师黎耘等提出了“储户与农行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诈骗”、“认定张净犯有诈骗罪的证据(告诉了蓝振贵存折密码)自相矛盾,无法查实”、“妻子起诉银行,跟丈夫无关”等辩护意见,均未被采纳。
张净随后被送往重庆三合监狱服刑。“不复清白死不瞑目”成了他的信念。他在狱中多次提出申诉。张净的家人也都不相信这是犯罪,其小女张爱莲甚至终结了苦心经营多年的机电产品生意,一心为父亲跑官司。
2010年6月8日,张净刑满出狱。以前身体指标一切正常的他在监牢中患上了高血压、糖尿病,行走不便。他却不顾这些,立刻又走上了翻案的路途。他去梁平县法院,要求看庭审上没有露面的两张密码挂失和两张借记卡申请表。被法院拒绝以后,他又找来律师去调阅。法院仍然找茬,只许看、抄,不许复印。
不久后,张净去到北京,向最高法求援。“这些单据都是别人冒我和妻子的名填写的。既然我向他人透露了密码,别人还用向银行挂失密码吗?”张净说,只要鉴定这4张关键性证据,就足以推翻一、二审认定的事实,“我透露了密码就不会有它们;有它们就证明我没透露密码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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