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6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吕莹玉)今年31岁的海口男子刘某,在一次去KTV消费时,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KTV门口,出来后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在和KTV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心生愤恨,竟纠集6名“兄弟”对该KTV进行打砸报复。
事发当天凌晨1时许,刘某在海口美兰海秀东路菲诗KTV消费后,发现其停放在菲诗KTV门口的电动车被盗,便要求KTV赔偿损失。遭到拒绝后,刘某心怀不满,打电话纠集“兄弟”到海秀东路海口宾馆附近的天桥下汇合,准备报复菲诗KTV。为教训KTV保安,刘某让人带来了刀、钢管等工具。
当日凌晨2时30分许,刘某带部分人从天桥下走到菲诗KTV后门,与开车前往菲诗KTV后门的阿雄等人汇合。在菲诗KTV后门看见KTV两名保安黄某某和赵某某后,遂持刀、钢管冲向黄某某和赵某某,黄某某、赵某某见状往五指山路跑,刘某与阿兴持刀追砍,致黄某某头部、肩部、腹部、手臂等多处受伤。
其余部分人持刀和钢管砍砸停在菲诗KTV后门附近的20余辆电动车后乘车离开。刘某与阿兴在砍伤KTV保安黄某某后,返回菲诗KTV后门时看见KTV经理周某某,又持刀砍伤周某某的左前臂及手背。
经鉴定,黄某某重伤二级;周某某轻微伤。美兰法院认为,刘某与其纠集的6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刘某伙同多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犯罪情节和悔过表现,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余六人获一年三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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