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据微博
26日下午方某驾驶汽车,从温州回丽水,15时经过青田服务区主线卡点。面对摄像头,90后方某面对摄像头摆“剪刀手”,头还微微向右侧倾斜配合监控拍照,结果因“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被罚200元。
延伸阅读:重庆司机比剪刀手被罚200元
据《重庆晚报》2014年7月报道,重庆高速执法二支队五大队的执法人员在调取沪渝高速驾驶员违法行为证据时发现,一张监控自动抓拍的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照片,有些让人捧腹。
执法人员介绍,这组摄像头白天不会亮灯,只是抓拍时才有闪光。这名驾驶员见摄像头没有亮灯,对着摄像头比出了一个剪刀手以示挑衅。
以为只是拍超速
当事驾驶员介绍,当天车上就他一个人,高速路行车实在有些无聊,为了找事做,他准备逗摄像头玩玩。
他以为高速路摄像头只测超速,于是在经过摄像头时,他压着速度通过,同时右手脱离方向盘,微笑着做出一个胜利的剪刀手势。
“我想调侃地表示我可没超速哟!”驾驶员说,当闪光亮起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没有系安全带,不过他还是相信,“这个摄像头只是拍车牌,不得管安全带。”
剪刀手为何违法
执法队员介绍,该驾驶员面临罚款300元、扣2分的处罚。
执法人员解释:未系安全带扣2分、罚款100元,比剪刀手罚款200元。
执法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比剪刀手时双眼仰视,视线离开前方,右手离开方向盘,万一遇到前方突发情况,高速行驶情况下根本来不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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