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女姓传统服装(资料图)
2012年1月31日,法国妇女权利部部长娜雅瓦洛謀贝尔卡桑正式宣布:“不得在巴黎逮捕因穿长裤而被视为违法的女性。”此消息一出,引起世界各大媒体的关注。被称为自由和时尚之都的巴黎,居然长久存在着禁止女性穿裤子的法律,这让许多人难以置信。
在法国的封建传统观念中,由于女性被视为男性的私有财产,妻子服饰的不灵活、不实用性可体现女性的孱弱美及对丈夫的依赖性,因此,灵活而实用的裤装便成为男性的标志,女性穿着裤装则是社会所不能接受的。
1799年11月,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八天后,巴黎警察局长便签署法令,禁止女性在巴黎穿长裤。如果有人不想遵循规定,必须持医生证明向警局提出申请,否则就可能被监禁。这一条在现代人看来如同笑话一般的法令由此诞生,成为维护男性权利的手段之一。
“长裤禁令”生效后的一百多年里,因违反禁令而被送上法庭的女性不在少数。1892年,这一条文略有松动,规定女性在骑马时可以穿裤子,1909年,又规定了女性骑单车时可以穿长裤。
法国女性最终无所顾忌地穿上长裤,已经是20世纪60年代的事情了。1968年“五月风暴”前后,模糊性别渐成风尚,长裤不但象征着社会心理和时尚风气的变化,也成为一种诉求:女性要求像男人一样去工作,不想穿着裙子待在家中。此后,很少有人再去用“长裤禁令”来限制女性穿着,就连巴黎的女警官也都穿着裤装执勤,使这一法令名存实亡。
在过去的200多年里,曾数次有人提议将这项明显有歧视意味的法令废除,但都未能获得成功,在政府看来,处理这样的法律条文就是浪费时间。
直到2012年7月,参议员艾伦?胡珀特在给妇女权利部部长贝尔卡桑的公开申请中表示,这条法令的象征意义可能会削弱我们的现代意识,并请求部长予以撤销,最终,贝尔卡桑同意了他的诉求。在1月31日的声明中,贝尔卡桑指出:“法国的宪法及法国对欧洲的承诺书中明确列有男女平等的原则,而这项法令违反了男女平等原则。”
无独有偶,将穿裤子禁令延伸到21世纪的不光是法国,还有亚洲的朝鲜,不过这一禁令已在2009年被打破。
“裤子是男人穿的。”朝鲜第一代领导人金日成的一句话否定了女性穿裤子的权利,因此,在以前的朝鲜,无论春夏秋冬,除女军人外,妇女们都会响应领袖号召,坚决只穿裙子,况且裙子本来就是朝鲜妇女的传统服装。
裤子是朝鲜男性的标志。朝鲜女性俗称男性为“裤子”,未婚男子被称为“新裤子”,离过婚的被戏称为“旧裤子”,再次离婚的就被贬为“破裤子”。“新裤子”当然是多数朝鲜姑娘的目标。另外,有三种“裤子”最受朝鲜姑娘们青睐,他们就是“军裤”、“党裤”、“学裤”(即军人、党员干部和有高学历的男子),朝鲜姑娘都渴望成为这三类“裤子”的配偶。
裤子禁令还曾经殃及女性骑自行车的权利。1996年,朝鲜领导人金正日有一次偶然看到骑自行车的女性后颇为不快,表示“朝鲜的女人们传统上穿裙子,但是穿裙子骑自行车很难看”。于是,有人就下达了“禁止女性骑自行车”的禁令,当时,到处都能听到“将军同志讨厌女人骑自行车的行为”的议论。直到2007年,一女子因骑自行车被警察扣车,一怒之下跳河自尽,给社会造成很大影响,朝鲜才开始解除该禁令。
2009年8月,朝鲜劳动党机关报《劳动新闻》刊登题为《穿着应方便且好看》的文章,建议女性们穿“端正的裤子”,由此放松了对女性着裤装的限制。现任领导人金正恩上台后,掀起了一场“时尚革命”,朝鲜女性开始更加敢于打扮自己,戴耳环、穿修身长裤、脚踏厚底鞋。2012年9月,金正恩之妻李雪主身着长裤套装跟随金正恩视察的画面引起西方媒体和政界的关注,不过,在朝鲜,并不是所有的裤子都可以穿的,政府对于裤子的样式有着严格的规定,紧贴在女性下身的裤子、喇叭裤、超短裤就不在允许范围内,朝鲜的纠察队会对集市上贩卖的这些裤型进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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