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证监局近日披露,福建省维财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实物贵金属交易为名,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贵金属期货交易,成交金额达585.96亿元,导致近5000人受骗。
据福建证监局披露,福建维财于2011年4月至12月在互联网上开设公司网页,通过网上推介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维财金”、“维财银”电子贵金属交易业务。该“维财金”、“维财银”业务采用集中交易模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在交易中实行“T+0”单日结算的无负债结算制度并采用5倍以上杠杆的保证金模式,系打着贵金属投资幌子进行的变相期货交易。
福建维财在福建省内发展、培训市级、县级和普通级会员单位(居间商)117家,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4962名客户进入交易系统参与“维财金”、“维财银”的炒作,非法交易成交额合计585.96亿元,交易共产生手续费和递延费1.57亿元。
2014年,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分别对该案依法进行判决,福建维财涉案人员郑某某、林某某等17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金合计976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576万余元。
福建证监局表示,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各种贵金属投资的宣传,投资者要有对贵金属实物交易和期货交易的辨识能力,具备基本的投资常识,进行必要的风险控制,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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