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30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高潮)27日,市民马先生在市区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持城镇居民医保卡看病买药时被拒。原来今年起我市取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制度,参保人不再享受普通门诊就诊报销待遇。
27日,马先生前往大同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持城镇居民医保卡想买点感冒药,但是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使用城镇居民医保卡报销,让他十分纳闷。“我记得以前都可以,现在怎么突然就不行了,不知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说的是不是真的。”他希望记者帮忙搞清楚原因。
29日,大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名工作人员称,今年开始持城镇居民医保卡来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买药不能报销了,他们也是按规定执行,并建议记者向市社保局咨询。市社保局居民医保科相关负责人称,按照《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实行省级统筹之日起,取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制度,参保人不再享受普通门诊就诊报销待遇,全面提高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标准。
该负责人称,目前海口有100多家定点协议资质的普通门诊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内。他们已经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要求他们张贴相关公告,将相关政策告知市民。不过该负责人称,患有慢性病和特殊病的市民持城镇居民医保卡在普通门诊就诊依然可以享受报销待遇,例如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精神分裂症、关节炎等17个规定的病种,下一步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大慢性病和特殊病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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