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广辽
原标题: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蔡广辽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经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批准,并征得广东省委、省纪委同意,公安部纪委对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蔡广辽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蔡广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等。
蔡广辽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广辽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东省纪委)
早前报道: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蔡广辽被免政协职务 系少将
1月13日,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林雄作关于人事问题的说明。省政协副主席梁伟发主持会议,副主席王珣章、姚志彬、陈蔚文、温兰子、温思美、唐豪、刘日知,秘书长杨懂以及143名常委出席会议,党组成员覃卫东等列席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增补吴仰伟、池志雄、程学源、郑雁雄、陈国祥、周毅州、刘海、李焕春(女)、徐光明、王少勇、陈训廷、梁志强、林洁(女)、陈定坤、李玉楷、钟强、赵为民、何军峰、黄晗、熊勇武、刘军、李铭、刘可为、陈祖煌、潘享清、杨汉卿、王禹平、段宇飞、马宪民、刘文通、顾青波、张小兰(女)、程扬、吴伟鹏、王晓(女)、何真、张永安、温捷香、肖航夫、季海军、苏时生(女)、徐凌、李心(女)、陈利浩、张渝等45人为十一届省政协委员。
会议经过表决,同意温炎平、李凤英、刘耀辉、何炳华、张思平、谢锦文、林日娣、易钢、昌家杰、刘兵、乔建葆、林积、罗娟、李阳春、胥革非、杨富、李雄、靳彦民、柴海涛、安康、叶浩文、张荣标、李士红、管建国等24人,因任职年龄或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辞去十一届省政协委员职务。
会议经过表决,撤销朱明国、欧阳志鸿、蔡广辽、钟金松、韦丽坤、郭清宏十一届省政协委员资格。
因工作变动原因,会议经过表决,同意免去乔建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华清文省政协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罗娟、温炎平省政协港澳台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因违法违纪原因,免去蔡广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廖建华、李进明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免去朱明国省政协主席职务的决议》,免去朱明国省政协主席职务,报请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备案确认。
蔡广辽简历:
蔡广辽,男,1958年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少将军衔,1973年参加工作。
现任职务: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分管警卫工作。
1973年11月—1975年9月,广东省始兴县农科所知青;
1975年9月—1977年9月,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学生;
1977年9月—1995年1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办事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师职);
1995年1月—1998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正师职);
1998年12月—2003年9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师职);
2003年9月—2005年6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师职);
2005年6月—2012年7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副军职);
2012年7月至今,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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