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3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钟元韬)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2月3日开幕,约300名人大代表汇聚一堂共谋海口发展大计。来自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的人大代表贾雯向大会提出建议,法院应当将考评法官工作绩效的“年结案率”改为“审限内结案率”。
贾雯告诉记者,在每年的法院工作报告中常常这样表述:本年共受理案件多少件,结案率百分之多少。每年的11月中旬,法院就基本不立案了,立也是下一年的案号。为什么会有年底不立案的问题呢?贾雯解释,由于年底立案影响法院的结案率,影响法官的结案率。因为在年底立的案不可能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结案。而结案率又是考评法官工作绩效的最重要指标。这样的考评标准,导致了法官年头审案拖拖拉拉,年尾突击结案。更不利于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纠纷。
贾雯表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每个案件一审的审限是六个月,二审是三个月。人民法院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审限内结案。为了解决突击结案和年终不立案影响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的问题,应该以是否在审限内结案作为考评法官工作绩效的标准,即符合法律规定,又科学。因此贾雯建议,将考评法官的“年结案率”改为“审限内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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