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一名中年女子谎称是该市某领导的亲戚,以有关系帮忙“拿地”为由,骗取当地一开发商百万元且拒不退还。近日,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当事人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该女子因为其姓氏与株洲市某领导一样,便自称是这位领导的姑姑,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常常明示或暗示这种亲戚关系。2013年10月,该女子对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石某某表示,她可以利用关系拿到株洲西站附近的土地,但需要先支付100万元资金“疏通”关系。
石某某在对“拿地”表示出极大兴趣后,于2013年11月支付该女子100万元“经费”。此后,石某某的上级总公司提出希望这名女子继续运作,让株洲这位市领导担保以1亿元的资金先把土地买下来,剩余2亿资金再付,该女子满口应允。最终,在涉事开发商总公司实地考察后才揭穿这一骗局。
据法院审理,这名女子出生于1969年,小学文化,与株洲市某领导没有亲戚关系,也没有任何交往。而且,在真相被拆穿后拒不退还他人钱物,最终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相关链接:
骗子冒充“家人”电话求救 香港警方接线报抓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