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纽扣般大的电池可污染60万升水,这些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电池腐烂在土壤中,能够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2月8日,省政协委员刘爱军在海南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中建议,鼓励建立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企业。
刘爱军称,我们日常所用的普通干电池,包括酸性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都含有汞、锰、镉、铅、锌等各种金属物质,废旧电池被遗弃后,电池外壳会逐渐腐蚀,其中的重金属物质会逐渐渗入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而重金属污染在自然界中不能降解只能通过雨水等作用,将其稀释,而逐渐减轻其危害。人吃了已吸收有重金属物质的植物或喝了受到重金属污染的水,就可能导致贫血、癌症等多种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病症。
刘爱军认为,海南省优质的空气和水是吸引广大游客前来旅游的重要方面,污染问题更需从根本上防治。而电池中所含的金属元素,很多都是国内十分缺乏的资源,如能很好回收废弃电池一方面可起到节约资源变废为宝的作用,另一方面可减轻其对自然界的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刘爱军分析,目前国内对铅酸电池的回收已较为成熟,而一次性电池,因其回收成本较高,虽国外已很成熟,国内据调查仍发展不足。国内各地对电池的回收宣传已进行了20年,但回收后的电池无处处理,如仍然在垃圾填埋区填埋或堆放还会造成集中污染。电池回收企业成立后废电池来源不足也造成了高成本,使其无法生存下去。
对此,刘爱军建议,鼓励建立一次性废弃电池回收再利用企业。增加废旧电池回收点。给各省市电池集中点提供电池回收企业的具体信息,以便将收集的废弃电池集中运送至电池回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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