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0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黎光)日前,《海口市南渡江两岸空间管控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公示收集意见加以完善。规划范围是向陆域纵深,以滨江道路、河堤、湿地、水源地保护区等为界划定。规划管控范围临江1-2公里。总面积约244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包括海口市主城区沿江区段,沿岸六镇行政辖区范围。规划研究范围总面积约744平方公里。
三个管控目标
规划管控目标共三个:一是生态管控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污染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得良好。二是产业引导目标。升级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巩固第一产业,使其规模化、现代化,积极发展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打造热带农业生产与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区。三是城镇管控目标。打造为空间有序,水岸文化兴盛,现代服务业聚集,体现海口滨江城市风貌的特色区域。
两岸划分三岸段
规划将海口市南渡江两岸带划分为城区段、近郊段、远郊段三个岸段。其中,城区段是城市综合水岸活力区,为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主城区的规划管控范围;近郊段是城郊休闲产业区,为绕城高速公路以南,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北的区域,包括龙塘镇与云龙镇的规划管控范围;远郊段是生态产业示范区,为南渡江两岸龙塘镇以南的区域,包括龙泉镇、新坡镇、旧州镇与东山镇的规划管控范围。
划定三大功能区
依据生态安全格局分析和相关规划,结合海口市南渡江两岸自然地理特征,将南渡江两岸划定为三大功能区、十一类区域。其中,三大功能区分别为生态控制区、产业发展区、城镇建设区。十一类区域分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消落带、生态涵养区、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湿地、规划已确定的产业发展区、农业生产地区、可选择产业发展区、城镇建设区和村庄。该岸段为南渡江两岸龙塘镇以南的区域。包括龙泉镇、新坡镇、旧州镇与东山镇的规划管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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