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在旁听赵志红案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落泪。新华社记者任军川摄
1月5日,呼市中院审理赵志红案。律师谢飞(左)和张瑞军(右)出庭为赵志红辩护。资料图
赵志红案备受关注。图为庭审前,有媒体在呼市中院门前拍摄取景。周清树摄
原标题:赵案律师:赵志红不知呼格案已平反
赵志红案律师接受独家专访,详解“4·9女尸案”庭审焦点;称赵志红不知呼格案已平反,庭审没有走过场
昨天上午,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内容、被起诉的案件内容是什么?赵志红现在的状态如何?律师的法律援助过程怎样?
2月8日,新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赵志红的辩护律师,来自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的谢飞、张瑞军律师(以下简称“赵案律师”)。
【谈案件】
他知道自己因呼格案才拖了这么多年
新京报:被抓获后,赵志红交代了多少起案件?检察机关起诉了哪些案件?
赵案律师:赵志红当初一共交代了30起案件,但有8起案件没有找到案源和受害人。所以,检察机关共起诉了22起案件,指控的罪名达到30个。
这22起案件中,除了4起抢劫、盗窃案,其他18起案件均为强奸案、故意杀人案。
新京报:判决显示,除了赵志红否认的盗窃金戒指案,法院认定了其他21起案件,你们对此怎么看?
赵案律师:我们对有些案件的判决结果持不同意见。
按照现在的证据标准,赵志红被起诉的多起案件排除不了合理怀疑,是疑罪。
这22起案件,赵志红被指控近30个罪名,我们提出约14个罪名属于疑罪,包括1起抢劫案、4起盗窃案、3起强奸案和4起命案;共涉及9起案件,其中包括“4·9女尸案”。
我们认为这些罪名应该疑罪从无。
新京报:赵志红是否知道该案导致呼格吉勒图被枪决?
赵案律师:他知道有这件事,并且知道因为此事,他的案子才拖了这么多年。
但根据我们与他的接触,以及开庭情况来看,他并不知道“呼格吉勒图案”已平反。赵志红在被关押期间,这个消息一直对他封锁。
新京报:“4·9女尸案”有哪些证据?
赵案律师:这个案子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大量的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检验报告、书证以及尸检报告。
一起犯罪出现两个案件,如果把呼格吉勒图和赵志红的口供除去的话,其他客观证据基本上是一样的,尤其是直接证据。
【谈庭审】
“庭审没有走过场”
新京报:庭审中哪些场景令你印象深刻?
赵案律师:有个场景让我们特别难受。检察机关一共指控赵志红犯了10起命案,有4起命案的受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这些家属的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有一位受害人的丈夫残疾,妻子被杀害后,他独自一人抚养孩子。
他们在现场见到了赵志红,发言时都哭了,但基本都没有痛骂,也没有过激行为。他们越理性,我们越难受。
新京报: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赵案律师:他们提出来的赔偿金额都不高,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每人约40万或50万元。
他们肯定知道赵志红赔不起,要求赔偿主要是情感方面的安慰。
新京报:你们对这次庭审的总体评价是什么?
赵案律师:法院充分保障了律师权益和被告人权益,能公开的就公开,也邀请了媒体旁听;在涉及隐私的不公开庭审中,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赵志红案的庭审,没有走过场,控辩审三方高度重视。毕竟外界高度关注。
【谈赵志红】
“他透露出求生心理”
新京报:庭审前,你们会见了几次赵志红?
赵案律师:我们分别于2014年12月29日、30日以及2015年1月4日会见了赵志红。在最后一次会见时,我们跟他交换了意见。
新京报:你们在交换意见时,赵志红说了什么?
赵案律师:他思路非常清晰。他认为,自己被抓获时,公安机关只掌握了部分案件,他自己供述了很多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案件,其中交待“4·9女尸案”是立功表现;而交待有些案件属于自首。
我们告诉他,他的想法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成立的。他也接纳了我们的意见。在法庭上自行辩护时,他也没有再说立功和自首的事。
新京报:在三次会见中,他是什么态度?
赵案律师:他一开始说得少,当他信任我们后,我们对照起诉书将每一起案件过了一遍。他说,盗窃金戒指那起案子不是他做的;他还对一起被指控的强奸案有异议。他说,当时,他并没有强迫那个女人,应该属于通奸。
新京报:你们对于案件的意见是否统一?
赵案律师:在“4·9女尸案”上,我们有一些不同意见,认为这个案子属于疑案,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赵志红一直承认这个案子是他做的。但在会面时他没反对我们在庭审时提辩护意见。
新京报:庭审中,关于这一点,赵志红是否提出不同意见?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怕他对此有意见,在法庭上和我们形成对立意见,不利于庭审进行,所以将“4·9女尸案”的辩护放到了最后。
但他也没有对此提出意见。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过程中,你们对赵志红的印象怎样?
赵案律师:看他的案卷和所做的案子,与现实中判若两人。他脑子很聪明,思维清晰。
管教跟我们说,在收到追加起诉书后,他开始不平静、浮躁,睡觉也不踏实,行为有点反常,并一直问什么时候开庭。
我们估计,他被羁押了这么多年,突然收到追加起诉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事情要解决了。
新京报:你认为这是什么心理?
赵案律师:求生心理。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他说得不多,基本是对不起,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他说法律的意义在于挽救每一个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劳动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重新做人。这些透露出来的都是求生心理。
新京报:会见和庭审中,赵志红有没有提到家人或者其他人?
赵案律师:没有。我们还问过他,开庭的时候要不要通知家人,他犹豫了半天,说不要。
【谈法律援助】
“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
新京报:你们什么时间接到的法律援助指定,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赵案律师:我们在2014年12月18日正式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并于当天复印了卷宗。22起案件,一共30多册卷宗,每册至少100页。其中“4·9女尸案”有3册卷,每册约200页。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案,我们共组织了5位律师阅卷,元旦都没有休息。期间,法院组织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控辩双方交换意见。
新京报:赵志红本人为什么没有委托律师?
赵案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羁押人员可以通过看守所申请法律援助,他一直被羁押,可能对这个程序不了解。按照规定,如果本人未委托律师,家属可以代理委托。但赵志红的家属也没有请律师。
新京报:赵志红对法律援助有抵触情绪吗?
赵案律师:他没有抵触,对我们的准备工作和辩护工作都很认可。
2014年12月29日,我们第一次去会见他。他说:“你们对我的案子很熟悉,也很认真。”我们知道这是得到他的信任和认可了。
新京报:与本人委托律师不同,外界对法律援助可能会有一些看法,比如会认为是“命题作文”。你怎么看?
赵案律师:我们代理这个案件,会比对待其他案件更认真,坚决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能说赵志红罪行累累,就不保障他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有疑义的部分,依法能够减轻罪行的部分,我们都提出来了。除了上面提到的约14项疑罪外,我们还提出来6项能够依法减轻罪行的内容,包括杀人案件和强奸案件中,赵志红有主动坦白情节,有部分抢劫案件构成了未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也没有受到任何牵制或压力。
原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
赫峰:民警曾抗压做笔录
庭审中,赵志红一直承认“4·9女尸案”是自己干的,昨日,当年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赫峰说,“在这个案子上,赵志红还挺诚实的。”
赫峰介绍,2005年赵志红被逮捕后,主动供述该案是他所为,后来警方多次讯问,赵前后口供一致,没有翻供。
“他杀了那么多人,犯下了那么多命案,承认了,心里也就坦然了”。赫峰分析道。
作为多年来一直推动呼格案再审的关键人物,赫峰表示,呼格案进展到现在“堪称完美”,既为呼格平反,又让赵志红服法。赫峰表示,当年确实是警方办错案,但后来也是因为警方在赵志红案上的专业,发现并纠正了这起错案。当年赵志红交代“4·9女尸案”后,公安系统内部迅即启动了复查程序,“如果没有公安在赵案上细致、扎实的证据,也不可能有今天的结果。”
他介绍,当年赵志红专案组是顶着压力办案,其中一个民警给赵志红做笔录时,曾经有人说,“这个笔录你不要做了。”但这位民警未予理会。
呼格母亲
尚爱云:他这是罪有应得
昨日,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赶赴法庭,坐在庭审现场的最后一排见证了赵志红案的宣判。过程中,老两口表情凝重。
宣判结束后,夫妇俩走出法院大门,尚爱云放声痛哭。
2005年,赵志红被捕后,主动供述呼格案其实是他所为。正是源于赵志红的供述,李三仁、尚爱云夫妇走上申诉之路,一走就是9年。
赵志红的死刑审判结果,尚爱云认为,他这是罪有应得,“竟然犯下了十多起命案”。
对于有网友评论,呼格案之所以能够平反,呼格的家人应该“感谢”赵志红。尚爱云对此不太认同,“感谢说不上吧,毕竟这个案子原本就是他干的”。
但尚爱云说,赵志红庭审时,一直都承认呼格案就是他所为,“我佩服他还算是一条汉子,不像有些人,敢做不敢当。”
新京报记者谷岳飞
从呼格案到赵志红案:追凶19年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62天后,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
●2005年10月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疑犯赵志红在呼市新城区一家幼儿园被抓获,他向公安机关交代了“4·9”案。
●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牵头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复查该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中院对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了“4·9”案。庭审时,赵志红当场指出检方没有公诉“4·9”女尸案。法官没有当庭判决,宣布休庭。赵志红也被羁押至今。
●2007年11月新华社记者汤计完成第五篇内参,呼吁案件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案”。引起中央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呼格案”案卷,直接关注该案。
●2014年11月4日内蒙古高院表示,呼格吉勒图案正按程序复查中,何时启动再审要视复查具体情况决定。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案复查已经结束,正式进入再审程序。内蒙古高院经过申诉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表示,内蒙古高院将全面查找这起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2014年12月17日原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带走调查。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4年1月5日停审9年后,赵志红案在呼和浩特市中院再次开庭。赵志红本人及其家属均未委托辩护人,呼市中院为其指定了律师。因涉及个人隐私,部分案情法院未公开审理。
●2014年1月20日呼格父母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了相关材料,控告内蒙古公检法系统当年呼格案的办案人员。1月22日,内蒙古检察院相关领导登门回应,将依法按照程序调查,会依法严厉追究。
●2014年2月3日呼格父母领到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4年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其中,判决认定“4·9案”系赵志红所为。
相关链接:
赵志红案宣判细节:是否上诉要“考虑一下”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