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0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媛)在海南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乐东代表团关注民生,建议将乐东棚户区改造作为省棚户区改造的重点项目,给予建设资金倾斜扶持,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乐东是海南省少数民族人口最多、土地面积最大的黎族自治县,全县总人口54万多人,其中黎苗同胞20多万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乐东 50年代期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住房、甚至机关单位及企业办公场所都是茅草房。60年代末70年代初,政府积极相应党的民族政策号召,通过国家专项资金的扶持,开始对居民的住宅、机关企业的办公用房进行改造。
但由于乐东地处偏远山区,交通阻塞,经济发展严重滞后,至今全县城镇居民,尤其是破产的大型工厂、原商业、供销、物资、搬运等改制企业的下岗职工、退休人员的住所都是建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土木结构砖瓦房。这些棚户居住区基础设施落后、布局凌乱、脏乱差严重,社会治安复杂,绝大多数住房危损(有不少属D级危房),每逢风雨时节,群众难有栖身之地。
乐东代表团表示,加快乐东县棚户区改造、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是当前旧棚户区居民的强烈呼声和期盼,也是倍受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棚户区改造亟不可待。但是在这旧棚户区居住的人群中,绝大多数为破产、改制的企事业单位的无业职工,他们面对当前筹资建房或购买商品住房均表示无能为力;乐东财政收入属于省级贫困县,干部职工的正常工资发放有相当部分是靠国家的转移支付来支撑。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要在“十二五”末实现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38%的目标,县里要拿出如此相当份量的资金进行棚户区改造,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按照国家、省政府棚户区改造的有关要求,至2014年底,乐东全县仍有棚户区4297户急需改造,总建筑面积459586平方米,估算需要投入资金 17.4663亿元(含房屋征收、过渡安置费用)。因此,乐东代表团建议,省政府将乐东棚户区改造作为省棚户区改造的重点项目,给予建设资金倾斜扶持,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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