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媛)12日,海口市政府发布关于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显示,对在城市建成区销售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各区政府、市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部门正集中力量开展打击行动,己没收一批非法烟花爆竹。
海口市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公安局正全力以赴依法打击在城市建成区非法燃放行为。
二、通告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销售烟花爆竹,但在城市建成区外,符合条件的地点是可以设点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销售由区安监部门许可,市、区安监部门加大宣传,正全力加强监管。
三、对在城市建成区销售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各区政府、市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部门正集中力量开展打击行动,己没收一批非法烟花爆竹。
四、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分别由多个部门管理,生产、经营由安监部门监管,运输由公安和交通部门监管,燃放由公安部门监管。各级政府负有属地管理职责。需了解各环节情况,可与相应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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