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祝勇 通讯员成晓)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资料显示: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1%,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1.6%。全省食品价格同比上涨3.7%,非食品价格下降0.5%;消费品价格上涨0.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1%。
从同比来看,1月份,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五升三降”。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7%,衣着上涨5.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0.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0.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7%;烟酒价格下降1.2%,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4.5%,居住价格下降2.3%。
在食品方面,粮食价格上涨2.5%,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8%(其中猪肉价格上涨3.4%),鲜菜价格下降2.8%,水产品价格上涨8.1%,鲜果价格上涨11.5%,蛋价格上涨6.4%。据测算,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1.1个百分点全部为翘尾因素。从环比来看,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持平,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下降0.2%。全省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7%,非食品价格下降0.4%;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项目价格下降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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