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5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云川 特约记者张振汉 通讯员吴春望)春节将至,海口警方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近期已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1起,查获黑火药近3吨,查缴非法烟花爆竹7485箱(件)。
2014年12月28日,海口警方在滨海大道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黑火药的案件,查获黑火药近3吨,犯罪嫌疑人黄某被依法刑事拘留。2015年1月21日,在龙泉镇东街99号查获一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现场查扣爆竹885箱、烟花109箱。1月29日,在灵山镇菜市场旁边小巷M27号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75箱,对违法嫌疑人刘某行政拘留。2月4日,在琼州大道强制隔离戒毒所对面一烟花爆竹销售点查获非法走私爆竹235箱。
警方提示,市民要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禁止在海口市建成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在非建成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要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要到正规销售点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燃放前请认真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安全警示语》,以正确的方法燃放。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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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查获黑火药近3吨 查缴非法烟花爆竹7485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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