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8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钟元韬)为进一步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效应,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了离岛免税政策调整建议,2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公告称,从今年3月20日起,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免税品种类及件数限制进一步调整,17种消费品纳入免税品销售范围,同时对部分免税品单次购买数量放宽限制,海南省财政厅于18日召开政策解读会,回答媒体、游客关心的6个问题。
问题一: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
答:自2011年4月20日政策启动试点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海南两家免税店累计实现免税销售额109.56亿元,购物人数408.86万人次,人均购物2680元。
虽然政策实施取得积极效果,但是总体上与政策预期和市场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试点三年多来,实际参与免税购物的旅客人数占空港离岛旅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到10%,人均购物额2680元,这与韩国济州岛免税购物旅客人数占比平均30%以及我国政策规定8000元的限额相比,实际购物人数和购物额都明显偏低。
主要制约因素:一是免税商品品种不够丰富;二是对部分热销商品限量偏紧使旅客购物需求未能充分释放。
问题二:这次完善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离岛免税政策实施工作,2014年7月,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地调研后撰写的《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情况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情况、试点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后认为,为适应商品贸易经营业态的快速发展变化,进一步发挥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支持海南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针对制约海南旅游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必要对离岛免税政策作适当完善。
海南省财政厅会同海口海关、省国税局、商务厅、发改委、食药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强对口沟通协调,完善离岛免税政策最终于2015年2月16日获得国务院批准并将于2015年3月20日正式实施。
问题三:这次政策完善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适当增加免税品种类。在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和严格限量的基础上,将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气净化器、家用医疗器械等17种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纳入离岛免税商品范围。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38种。二是适当放宽热销商品的单次购物数量限制。对现行21种离岛免税商品中的香水、化妆品、手表、服装服饰、小皮件等10种类别热销商品放宽限购数量。
问题四:这次完善离岛免税政策有哪些主要考虑?
答:首先,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是对乘飞机离开海南岛(不包括离境)的旅客实行限额、限次、限量、限品种免征进口税的购物优惠政策。虽然本次政策调整新增了免税品种类,放宽了部分免税品的购物数量限制,但岛外旅客每年限购2次和每次8000元的购物限额保持稳定。因有免税额度限制,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国内相关产业和进口税收造成明显影响。其次,本次政策调整针对旅客反映的“可购买的东西不多”问题,满足旅客多层次需求,新增免税品品种大都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第三,新增免税商品中,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濒危动物的制品除外。
问题五:新政策将从哪些方面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答:试行离岛免税政策,是中央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海南四面环海的地理环境和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等特定条件,赋予海南省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此次政策调整将进一步强化海南的“免税购物”品牌,推动海南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的均衡发展。新增免税商品品种和放宽购物数量限制有利于购物旅客用足免税额度,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从而进一步增强海南旅游的吸引力。同时,政策调整也有利于将消费外流更多地留在国内,进而带动海南景点观光、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住宿餐饮、仓储物流、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问题六:新政策何时实施?还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根据财政部公告,此次政策调整自2015年3月20日起实施。主要原因是离岛免税监管系统及销售系统调整、免税品进口合同签订及运输、免税店店面准备、进口通关及检验检疫等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海南省各相关部门及企业需要密切配合,抓紧做好以上各项工作,保障自新政策实施之日起,旅客能买到婴幼儿奶粉、保健食品等新增加的离岛免税商品,尽快发挥政策效应。
附件:新增加的离岛免税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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