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服刑时的照片(由其家人提供)
今年,四川德阳籍的王众一阿婆和老伴度过了20多年来最为开心的一个春节。他们的儿子陈满20年前被认定在海口杀人放火并被判处死缓。20多年来,陈满的家人一直坚持申诉。今年春节前,最高检向陈满的代理律师送达《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陈满家人总算松了一口气。
近日,最高检复查认为,原审判决、裁定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今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2月15日,最高检向陈满的代理律师送达《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案情回顾
1992年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纵火案,46岁的物业管理人员老钟遇害,凶手纵火后逃离现场。案发后,警方在死者身上找到一本陈满的工作证。随后,陈满被锁定为凶手。
1994年11月2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满在上坡下村109号租住期间,因未交房租与钟某发生矛盾,钟某声称要告发陈满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并让其搬走,陈满遂起歹念。当年12月25日19时许,陈满从宁屯大厦工地来到案发地。钟某当时正在客厅喝酒,陈满与其聊天,然后到厨房拿菜刀朝钟某连砍数刀致其死亡。后陈满将煤气罐搬到钟某卧室门口并点燃。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陈满死缓。之后,海口市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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