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敬儒)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力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至2014年12月,我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9934万元,其中城市3025万元,农村6909万元,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去年,我省首次将“低保对象准确率”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指标,在海口等市县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救急难”制度。我市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低保政策和低保资金及时到位,足额、有效用于低保家庭。在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核查中,重点核查低保审核审批中出现的违规情况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全市开展市、区、镇(街道)三级核查共9502户24601人,依法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1048户3365人。目前,海口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516户,41006人。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我省将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6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标任务,确保我省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目标。出台我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和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救助政策。继续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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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支出城乡低保资金8.2亿元 6月底前完成低保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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