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敖先生经营的童装店面临缴纳巨额“造价费” 本报记者 蔡康 摄
海口网3月3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蔡康摄影报道)“现在店铺合同到期了,要续租就要求缴纳每平方米3800元的‘造价费’,太不合理了。”2日,文明中路万银大厦兴隆服装商场内的商户敖先生称,这样的收费方式让他无法继续经营。2日上午,敖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这里经营童装店已经20年,之前店铺一直是开在得胜沙路,2003年兴隆服装商场的承包商告之,文明中路万银大厦商场有空缺的铺位,可以租100平方米的铺面按65平方米来收取租金。尽管当时那家商场的生意环境等各方面都不是很好,但考虑到对方给了优惠,所以当时敖先生便和承包商签下了五年的承租合同。经过自己几年的打拼,生意慢慢有了起色,但这时麻烦也来了。
敖先生说,2008年那次租期要满时,商场承包商就开口跟他们要15万元的“造价费”。“我这是租房又不是买房,交什么‘造价费’?”敖先生说,当时他们虽然认为这笔钱有点莫名其妙,但想到自家的店已经培养了很多老客户,再加上万银大厦这一带的人气越来越旺,为了以后大家能够和气生财和一次性解决续租的问题,敖先生只好“老实”交了这笔钱。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时隔5年眼看租赁合同又快要到期了,商场承包商又再一次要求他们缴纳“造价费”,而这一次“造价费”的数目可是着实让敖先生犯了难。
“他们让我们一次性补齐10年剩余35平米的‘造价费’,每平米3800元,这样算下来要100多万元。”敖先生说,之前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上都没有要交“造价费”这一说,现在承包商一再让他交“造价费”,而且还如此巨额,对此他们实在不能接受。
对于敖先生的质疑,商场承包商许某解释称,他们收取的这笔“造价费”实际上是商场的改造费。由于商场存在消防隐患,现在需要进行大面积的改造,改造的费用需要所有商户一起分担,所以他们便要求商户们交这一笔钱。但他们让敖先生交的并不是100多万元,而只是38万元,如果接受不了可以不租。
针对商场要求商户敖先生缴纳“造价费”一事,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表示,商场向租户收取的费用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或者合同的依据,收取这样的费用就是一种不当得利的收费行为。“毕竟租户之前是缴纳了巨额费用的,在经营非常困难的时期,商户参与了共同的经营,如果不租了,之前交的这笔费用就要退还给租户。”李律师表示,双方最好能够坐下来友好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调不了的话,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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