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需要公平分配机制
省红十字会一位专家也表示,此举虽然看起来是与驾照“捆绑”,但实际与国际接轨。在一些发达国家,领驾照签署器官捐献意愿书已经形成制度化安排,如美国,驾照同时还是器官捐献卡,驾照正面是开车人的姓名、性别、身高、出生日期及住址等信息,背面则是一份器官捐献同意书— 如果发生死亡,本人将捐出遗体(器官)。
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关于器官捐献的专门法,来确定捐献者权利、义务以及相应法律责任,仅有一个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未涉及捐献体系如何建立、操作等具体事项。医学专家表示,器官捐献涉及器官分配、使用,需要审慎对待,以公开透明做到公平分配,合理使用。即使自愿捐献者多,但仍不可能完全满足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这就需要公平分配机制。应当避免的是,捐献的器官成为牟利“资源”,不仅亵渎捐献者人道主义精神,而且严重挫伤人们自愿捐献器官的积极性。目前,我国没有人体器官捐献的立法,应通过立法保障器官捐献事业的稳妥推进。
我国器官捐献使用率远低于欧美国家水平
谈及器官捐献使用率,全国人大代表、无锡肺移植专家陈静瑜列举一串数字: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捐献1颗心、2个肺、1个肝、2个肾、2个眼角膜,救8个人。2014年,全国自愿捐献器官病人共有1699名,但只做了4548个移植手术,相当于一名捐献者8个器官只有2.5个被利用,另外5.5个浪费了。在欧美,使用率约能达4.5-5个,远高于中国。如此浪费不仅与我国器官分配网络系统不够完善有关,器官维护、转运环节也存在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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