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疗损害事件、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日益增多。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者个人均难以承受日渐提高的赔偿金额,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加大,致使医生的诊疗趋于保守,严重影响了医疗新技术的应用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余永华呼吁,应加快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余永华代表认为,目前,我国急需建立一种既能分担医院医疗诊疗工作风险,又能保护患者权益的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而医疗责任保险作为“第三方”力量,通过与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的有效结合,将医疗纠纷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医疗机构外,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处置和理赔,有利于化解医患矛盾,保障医疗秩序的正常进行。2013年,有6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但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和实施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如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导致了赔付率较低致使医疗机构参险的积极性不高,参保率有下降趋势,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余永华代表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协调、沟通,加快推进医疗责任险等执业保险的实施,并加大监管力度。根据医疗机构风险状况及特点进行保费调整,国家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开发有针对性的险种,提高覆盖面。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环境安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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