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前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一次,改革试点将反腐的利剑,直指官员的枕边人、身边人,以先行先试的方式,以家风来正官风、正党风。
习近平总书记5日下午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要求,上海在试点中要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规定稳妥实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3月6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海严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办法,依据是现行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规定对不同层级的干部有不同要求。相关规定目前正在深化完善,最主要的是严格要求市级和局级领导,这在上海是最高级别的领导干部,第二季度可望公布实施。出台规定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治理家族腐败刻不容缓
对于该《意见》的通过,多位代表委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规范领导干部家属行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而具体的实践。从讲政治规矩,到端正家风,中央正在从源头上扎牢防止“家族腐败”的制度笼子。
为什么要通过这样一个专门的《意见》来规范家风?“其原因就在于当前官员家族式腐败已经不是少数案例。”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对本报记者说。
代表委员们指出,在许多官员的腐败之路上,不难发现其家人包括妻女、兄弟等人的身影,甚至出现了“父子兵”、“夫妻档”等现象,有很多落马官员协同妻子、亲人受贿贪污,还有些党员干部出于侥幸心理,或阳奉阴违,或模糊边界、故意装傻。一旦出问题,就把责任推到家属身上。
在3月5日下午举行的江西代表团开放日活动中,江西省委书记强卫指出,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的问题长达十余年,在他担任江西省委主要领导期间,他和他的家人、亲属,违纪违法的问题可以说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对本报记者说,“有的人喜欢跟官员或是通过家属与官员迂回接触,不为别的,就是看中了官员手中的权力。这也说明,领导的权力本身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容易产生腐败,如果不受制约就容易滋生腐败。现在,这个问题出在了家庭上,就要重视起来,这也是我们强调选拔干部不仅要看本人,还要看家庭情况的原因。”
靠制度,也靠家风
为什么家族式腐败容易发生呢?阚珂几十年前在研究政治学时,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很多人,在单位和外面很有定力,但是一回到了家,却不能正确处理与配偶和子女的关系,甚至可能受到配偶和子女影响,渐渐滑到腐败中去。有的腐败案例就是在家庭或是情人的影响下发生的,直到被查处才后悔莫及。”阚珂说。
需要指出的是,事实上,对于官员亲属经商,国家法律和中共党纪此前早有明文禁令,因为这并非只是官员家事。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中,也明文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但是,在这么多规定之下,还是有许多官员亲属不仅经了商,而且经了大商,办了大企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这些好的制度在执行过程当中并没有步步执行,执行力度不够,让官员在经营权力时钻了空子;另一方面,就是家风出了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对本报记者说,“为什么同样的体制下,既出了腐败分子,也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还是好干部,没有腐败?这跟家庭的价值观还是有关系的。现在强调家风传承,就是要端正家庭这个社会基本单元的风气。”
“一人贪腐,绝对是祸延全家啊。”钟晓渝向记者感叹道,一些人的家风出了问题,出了一个腐败官员,不仅损害了公众利益,也损害了整个家庭。出个贪官,几代人都抬不起头来。更何况,有的还是全家贪腐,后果更加严重。
从上海开始先行先试
从习总书记的要求来看,上海的试点只是个开头,之后有关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各方面的规定,将在全国的层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应勇代表在3月5日习总书记下团参加审议时建议,中央和国家应抓紧制定、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抓紧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和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从严管理领导干部,就能推动党风政风、家风社风的建设,就是抓住了“牛鼻子”、抓住了“关键少数”。
“牛栏关不住猫,牛栏关不住虎。”应勇提到的比喻,大家都有共鸣。
王长江指出,现实中的一大难点在于,家族式贪腐是非常隐蔽的,相对来讲取证比较困难。如果没有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公众很难知道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情况,自然无从监督。所以,不仅要建章立制规范干部配偶子女经商,还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让公众得以充分参与监督,成为重要的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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