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无房证明”花60元,开个“无犯罪证明”花200元……各种公共服务的“奇葩收费”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的吐槽。带着代表委员和公众的质疑,记者向国家发改委提问。3月9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多地收取“无房证明”的费用偏高,各地发改委将结合不动产登记调整,按照成本原则降低收费标准,将全面清理并公布收费目录。(3月10日《长沙晚报》)
在现代行政伦理中,政府部门是公众请来的“管家”,在纳税人合理缴纳各种税款之后,理应无偿地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这般常识,早已为公众所熟知。但遗憾的是,道理是一回事,现实似乎是另外一回事。“无房证明”、“无犯罪证明”等“奇葩收费”,哪怕钱不多,且名不正言不顺,但仍然有一些地方收得“乐此不疲”。至于这些“奇葩收费”的去向,则一直是个谜团,这更增添了公众对奇葩收费的质疑。
如今,在舆论不断曝光之下,对于“奇葩收费”,终于迎来制度的回应——发改委表态,称将全面清理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如果能按当前的制度规定落实下去,所谓的“奇葩收费”,很可能就此成为历史的尘埃,这令人欣慰。毕竟,名不正言不顺的“奇葩收费”,就是对公众利益的一种侵害,对其进行纠偏,在情理之中,也符合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
不过,一纸政策规定,就能真正遏制“奇葩收费”么?恐怕很难。众所周知,2013年8月,财政部、发改委已取消“利用档案收费”等33项行政事业收费,但一些地方照旧收取,相关规定被当成了空气。至于“无房证明”这样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随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奇葩”证明收费,也是随处可见。档案服务费被取消后,一些地方将其换个“马甲”接着收,便是最为贴近的诠释。这般现实,拷问的是制度的落实与执行。
毕竟,在“奇葩收费”的背后,还有着疲软的监管、利益共同体、权力的“任性”等现实问题。可以说,“奇葩收费”只是面子上的东西,而“权力任性”与“利益博弈”才是里子上的东西。一方面,全面清理“奇葩收费”,其正义性的实现,取决于现实的落实程度;另一方面,即便权力不能以“奇葩收费”的形式变现,在同样的监管语境下,也可能通过其他的方式来寻租,这是不得不提防的尴尬现实。
因而,清理“奇葩收费”是必然的逻辑,但要标本兼治,需要依靠法治的刚性力量。可以说,只有依法行政照进现实了,权力之手无法乱伸了,“奇葩收费”才不会死灰复燃,才不会如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长一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