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山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山西代表团审议,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并对我省寄予殷切期望。代表们对王岐山来团参加审议表示热烈欢迎。
山西团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参加审议。代表团团长王儒林主持,副团长李小鹏发言。副团长楼阳生、李政文、胡苏平、高建民、吴政隆、刘杰参加审议。
李小鹏在审议时说,适时修改立法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我赞同和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这当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性、基础性的战略举措。我们要深刻汲取山西发生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杜绝“七个有之”。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形成并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狠刹“四风”、转变作风,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约法三章。要教育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廉洁自律。李小鹏建议,要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通过立法、征税的办法进一步规范调节矿业权二级市场交易行为。
吴政隆在审议时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立法法进行修改完善,对于规范立法活动,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我完全赞同。建议加强法律立改废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的对接。考虑到法律工作的周期和程序,在做好年度计划的对接的同时,也要做好中长期规划的衔接。他还就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谈了看法和体会,建议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形成并始终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加大“六权治本”、推动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
左世忠在审议时说,这次立法法修正案的审议过程,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法律的权威在质量而不在数量,在立法法施行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只放权不管权,甚至追求“立法政绩”;防止只备案不审查,切实起到规范引导作用;防止只上路不引路,立法要与改革相衔接。他还围绕反腐败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应尽快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尽快完善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尽快完善细化反腐败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放宽眼界,大胆学习借鉴别国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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