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资料图片
2014年,在中国推进的多项改革举措中,司法体制改革最受瞩目。外界认为,中国将司法改革作为新一轮改革的起点,体现了中央对解决司法不公的决心。
上海是全国首批司法改革的7个试点省(市)之一。去年6月6日,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之后,上海的司法改革试点逐步推进。大半年过去,上海到底推进了哪些具体的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还有哪些难题有待解决?3月10日,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了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
配偶子女为律师的113名法官
全部退出审判、执行一线岗位
南都:上海这一轮司法改革的整体思路是什么,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崔亚东:上海市委对上海的司法改革非常重视,韩正书记多次讲,要完成好中央在上海的两项改革任务,第一是自贸区,第二是司法改革,所以上海市委第六次、第七次全会都把司法改革作为重点。
在这一轮司法改革之前,好改的基本改完了。现在要改的都涉及到硬骨头,没人试过,没有经验可循,学外国的经验不可能,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摸索。
这一轮改革,主要是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突出要破解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几个难题,这是上海确定改革的基本思路。
思路确定下来,首先要做的就是抓好顶层设计,所以我们就内外进行调研、摸底,召开了几十次的座谈会,梳理出了100多个现实中遇到的、需要改还不是很清楚怎么改的关键问题。2014年中央确定我们为改革试点,我们就开始深入调研了,形成《审判权运行机制行政化的相关情况》、《法院管理行政化的相关情况》、《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存在问题的分析报告》等42份专题报告,深入分析审判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行政化等问题。
南都:首批7个省市的试点中,去年真正有实质性进展的是上海。上海推进了哪些具体的改革?
崔亚东:第一个,我们抓住审判权运行机制这个核心。法院的现实是审判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导致审判运行过程中权责不明晰,就是审判工作不是按照司法规律来管理。
所以在这个方面,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办案机制,建立法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
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解决权责不明、责任难追究的问题。
第三,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法官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很多人就担心,法官的权力过于大,那么审判的管理跟不上可能会导致案件办理质量差,甚至会导致腐败问题。所以要理顺审判权、监督权、管理权三权的关系,这是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第四,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比如,我们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司法廉政风险提示制度。我们所有的办案过程中的程序都规定输入计算机,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哪个环节可能会出现廉洁风险,电脑会自动提醒。
我们还建立了一方退出制度,对配偶和子女是律师的法官实行回避,此前上海法院在审判、执行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为律师的有113名,目前他们已经全部退出审判、执行一线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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