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清明节期间,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通知认为,根据2015年1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殡、葬、祭以及宣传引导等方面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是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首个清明节,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为契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结合民政部3月9日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通知要求,要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树立清明祭扫新风尚。各市县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弘扬新风正气,积极推行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力量,在“殡、葬、祭”三方面带好头、做榜样。特别是各级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者,教育和引导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扫用品,树立移风易俗的清明祭扫新风尚。民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加强殡葬服务场所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努力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对祭扫过程中烧纸钱、焚祭品等低俗方式,要靠前管控,努力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继承烈士遗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二,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各市县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把清明节安全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清明节安全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有大型公墓的市县,要把维护祭扫场所秩序、杜绝火灾隐患、严防交通事故和拥堵踩踏事件作为重点工作,实行24小时双岗值班,要根据事件性质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建立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熟悉预案内容,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措施、有预案,一有预警立即出动,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安全工作落实。同时,要提前开展清明祭扫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加强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安全防控,严格限制烧香焚纸和燃放鞭炮等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和拥堵踩踏事故。要加强交通疏导,协调有关部门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必要时可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
同时,要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海口市颜春岭、吉荫贤、富山,三亚市荔仙园,儋州市蒌青岭,文昌市卧龙岭,琼海市龙归园,东方市马岭,澄迈县海福陵园等公墓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森林防火、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祭扫场所和野外祭扫安全工作,民政部门领导要带队到第一线现场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旅游景区有坟墓和零散坟墓祭扫的市县,切实做好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火灾和意外伤害等事故发生。
各市县要加强对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今年清明节,我省共设国家级观察点2个:海口颜春岭安乐园公墓和三亚市荔仙园公墓;省级观察点8个:海口市吉荫贤公墓、富山公墓,三亚市宝平山公墓,儋州市蒌青岭公墓,文昌市卧龙岭公墓,万宁市福地山公墓,东方市马岭公墓和澄迈县海福陵园,其他市县也要在3月20日前,自行明确本地观察点并报省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4月4日至7日清明节期间,各地民政局要加强值班,每日15时前,向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上报《2015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和当日情况小结。
其三,要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市县要将加强清明节殡葬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有效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不断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殡葬领域的不正之风。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高峰服务,公开服务承诺,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确保提供优质、文明、高效的祭扫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监督,推行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重点巡查群众祭扫比较集中的大型墓园和祭扫服务单位,督导和检查殡葬服务保障工作,对主动公开的服务项目、质量标准、服务收费、岗位职责等内容予以核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介入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对群众的投诉意见要及时妥善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出严肃处理,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其四,要坚持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在2015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结合清明节期间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集体公祭和节地安葬、生态安葬的文明殡葬方式深入人心、广为人知。要积极宣传基层殡葬队伍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总结和宣传殡葬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好做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回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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