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据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相关链接:
海南省民政厅:今年清明节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