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
电话勒索5000万赎金、非法拘禁他人80余天、铁笼沉尸湖底近3年……随着杭州警方将被害人张某的尸体打捞出来后,这起轰动一时的“铁笼沉尸”案也似乎水落石出。
虽然今年2月11日在杭州中院举行的第四次庭审中,被告人胡方权矢口否认将受害人和笼子推入水中,但一审法院经过一系列证据链印证后依然认定主犯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成立,胡方权被判处死刑,张崇宣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金朝国获无期徒刑。(“铁笼沉尸”案一审宣判主谋获死刑曾否认作案)
在今天进行的一审判决中,其余六名被告人因非法拘禁罪或寻衅滋事罪被认定为本案从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至1年9个月不等。
以洗桑拿之名将被害人骗上车并非法拘禁
在杭州中院宣读的判决书中,对案件的第一被告人、主犯胡方权用了“系杀人犯罪的起意、决策者及纠集、实施者”。此案的被害人张某遇害前被关在一个狭小的铁笼中,连人带笼被推下桥,沉入百米深的水库之中。
他们两人究竟有何深仇大恨,以至于胡方权要纠集多人对其拘禁、勒索并最终杀人?在审判长宣读近40分钟的判决书中,案件的细节慢慢浮出水面。
温州人胡方权是个商人,从事着高利借贷活动,2010年经他人介绍认识被害人张某后,与张某有巨额资金往来。
胡方权宣称,张某在两人资金往来中欠自己巨额钱款,总额约有5000万元。为了这笔巨款,2012年6月10日,胡方权纠集多人,从浙江省温州市驾车赶到杭州市下城区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等候。
那天下午,正好张某从上海赶到杭州,胡就以一起洗桑拿的名义将张某骗到酒店。当晚7点,他和张某上了一辆早已等候的奥迪Q7轿车,一上车,张某就被车里的多人控制住了。(他如何掉入百米深潭?“铁笼沉尸”案开审主犯拒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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