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院民事再审案件收件清单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下午,念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请求撤销此前赔偿决定中关于“消除影响、精神抚慰金”等内容,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性媒体上以赔偿义务机关的名义正式发布公告,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
2014年8月22日,8年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释放,12月25日,念斌因二审无罪申请国家赔偿。今年的2015年2月15日,赔偿义务机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念斌获赔113.9万元。
今天下午,念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念斌的律师公孙雪:
公孙雪:我是下午3点钟左右到了福建省高院,把材料向福建省高院立案厅的工作人员提交了,他们经过审查,认为材料已经符合要求,并出具了材料收件清单,告知从今天开始7天之内,他们会做一个立案审查,在做出立案决定以后给我们送达正式的立案决定通知书,这样的话立案程序就算是完成了,我们只需要静等他们的立案决定,然后下一步的话,就是三个月审理期限。
公孙雪介绍,此次复议的赔偿请求为:撤销国家赔偿决定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性媒体上以赔偿义务机关的名义正式发布公告,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5321805.84 元。据念斌提供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第二项内容为:“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公孙雪:我们认为他这么写非常地抽象,我们看不到他们将来进行落实的可行性方案,所以我们在这一次的申请复议的申请书里是明确要求首先他们必须当面赔礼道歉,这对念斌的心理创伤的康复是很有帮助的。还要求在全国性的媒体上以福州中院的名义,进行公开的赔礼道歉,给念斌恢复名誉。媒体的宣传报道并不能代表福州中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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