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福州中院《国家赔偿决定书》第三项:“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0000元。”公孙雪认为,判决中的衡量标准和念斌实际遭受的损害不符。
公孙雪:念斌不仅被4判死刑,而且有一次死刑被维持之后被移送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死刑复核长达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念斌遭受的日复一日的精神折磨,他每天早上3点,不用闹钟就会醒来,因为6点钟,看守所,如果是执行死刑案件的话,就要把人拉出去,这种执行从现行的方式来看是没有任何预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块这个事实被忽略了。还有一个重要的事实,他们现在仅仅是以结果论,认为说八年羁押四次死刑,那我给你精神抚慰金是多少钱。但是,公安机关,包括检察机关,包括法院,审判机关,他们依法办事还产生的错案和严重违法产生的错案,对人造成的精神损害也是截然不同的。
对于福州中院《国家赔偿决定书》第四项:“驳回赔偿请求人念斌的其他赔偿请求。”
公孙雪:福州中院把伤残赔偿金这一块给驳回了,事实上,念斌确实是已经达到八级伤残了,念斌的八级伤残和八年的错拘错判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福州中院在这个过程中三次判处念斌死刑,这个时间周期是非常长的,因为这个涉及到他后续的治疗,如果这笔赔偿金都拿不到的话,那他后续的治疗根本无从保证。
关于1500余万元的申请赔偿总额,公孙雪说:
公孙雪:作为他的代理人我们的责任就是最大限度的为他挽回损失,抚慰他的精神创伤。因为现在可以预计不管将来福建省高院作出什么样的决定,给付念斌多少赔偿,现在都可以预见到是不可能填补他所遭受的身体损伤、精神的损害还有经济上的损失。我们也是希望通过念斌的案子,通过个案,尝试国家赔偿法的一些完善,将来也能在立法的时候,能够把在个案中做的尝试和努力吸收到立法的过程中去。
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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