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无牌电动三轮车
海口中心城区禁止上路
在海口交警支队为期10天的“三车”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辆车身印有“顺丰速运”字样的无牌三轮车被交警部门查扣。据了解,这辆快递公司电动三轮车作为机动车不在国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里,身份尴尬无法上牌。
根据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而取得牌照的三轮车上路也要遵守海口市限行规定。而按照海口市限行规定,电动三轮车不得在中心城区行驶。
根据《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限行范围包括:凤翔路东端(东延至南渡江边)、凤翔路与龙昆南路交叉口、迎宾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口、丘海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南海大道与秀英大道交叉口、海港路北延至海岸线、沿海岸线往东至海甸溪南岸、新埠桥东桥头、沿南渡江西岸至凤翔路东端(东延至南渡江边)连接而成的闭合区域内;海甸岛;滨海西路(海港路至粤海大道段)、粤海大道(滨海西路至火车站出入口段)、新大洲大道。
海口警方希望快递企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再让这种属于无证驾驶、无号牌,未投任何保险的电动三轮车在海口市限行范围内上路投递作业,如违反规定,警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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